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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管辖岂能游离在法律之外/谷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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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管辖岂能游离在法律之外

来源:《中国工商报》大潮周刊-第3版各版要闻
作者:谷辽海
发表时间:2005年7月 27日星期三



“蹊跷,蹊跷,真蹊跷,肠子长在肚皮外”。这是一首民间谜语儿歌。然而,最近一起“官司”也让人产生同样的猜问——名誉侵权管辖岂能游离在法律之外

  2005年4月初,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阳江市友联鞋业有限公司诉某报社侵犯名誉的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既不是在自己所在地,也不是在被告所在地,更不是在侵权行为地提出诉讼;受诉法院既不是侵权行为结果地,也不是侵权行为实施地,更非原、被告所在地,却抢夺着名誉侵权管辖。此种咄咄怪事竟然发生在经济高速发达的广州市,这究竟为哪般?

   缘起报社行使特许权

  2001年8月16日,某报社刊发了《商标局在行动:粤吉沪力查涉外商标案》(以下简称《查文》)一文的报道。《查文》新闻的所有依据均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1年7月27日发布的商标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情况专报第十三期所记载的内容,即:广东、吉林、上海三省市工商部门查获一批侵犯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大案。在当时尚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所提供的新闻源是绝对权威的,报社发表国家机关发布的相关文件的内容,符合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这一司法解释赋予新闻媒体享有“特许权”。这项“特许权”要求报道的依据必须是国家机关正式的有效的公开的文书和职权行为,而且必须客观准确,与官方文书或行为一致。《查文》的内容完全体现了这一要求,因此不涉及名誉侵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从四个要件来判断:其一,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其二,行为人行为违法;其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其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一般民事侵权所必须具备的四个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名誉侵权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和1998年出台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新闻报道主要内容失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侵害名誉权。”按照民法理论及实践,虽然新闻侵犯名誉权也是属于民事侵权中的一般行为,但有其特殊性。

  作为新闻侵权,除了要具备上述所说的一般侵权行为四个基本构成要件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其一,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其二,侮辱或诽谤他人的内容体现在新闻作品中;其三,新闻作品刊播于新闻媒介,并公开发表;其四,新闻行为在新闻活动中有过错。

  由此可以作出判断:《查文》叙述了三省市工商机关在涉外商标保护方面的重大行为,是对广东、上海等三省市的工商局已经立案处理的材料所进行的客观报道,其新闻来源合法可靠,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报社在行使国家法律所赋予的“特许权”。

   法院能仅凭公证争夺管辖权吗

  2005年4月18日,笔者作为报社的法律顾问,在给受诉法院提出答辩的同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五一节”前夕,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越法民一初字第280号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民事裁定。法院认为,本案原告提交的广州市公证处所作的[2005]穗证内经字第15516号公证书,证明原告在该公证处网站浏览了该报社网页上的《查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该公证处所在地可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故该案可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笔者查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所有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的所有司法解释,均无记载“公证处所在地可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本案所谓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个是在北京市丰台区,一个是在广东省阳江市,双方当事人均非受诉法院的辖区。

  我们再来看法院的裁定内容。其确定管辖的惟一事实依据是制作网页公证书的公证机关所在地,不论是与原告还是与被告均无任何稳定的联系,且与侵权行为本身都没有任何的牵连。我们不能否定这样的事实: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地域管辖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但倘若制作网页的公证处所在地能够成为管辖的依据,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中国任何一个地方对本案都将有管辖权。因为互联网本身是属于虚拟世界,跨越了任何空间的障碍,没有国界和区域限制,在任何一个地区都可以对网页实施公证。倘若这样就有管辖权,其结果必然导致司法管辖权无限制地扩大,将在全世界范围侵犯他国主权。而在我国境内,必然会侵犯到各地法院之间的法定管辖权,最终必将严重破坏国家的法律制度,扰乱诉讼秩序。

  (注:本文作者谷辽海为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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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外长政治磋商联合公报

中国 非洲


中非外长政治磋商联合公报


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于纽约

根据2006年11月通过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07至2009年)》,中国和48个非洲国家外长或代表于2007年9月26日在纽约举行首次政治磋商。

会议由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外交部长、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主席艾哈迈德·阿布·盖特阁下和共同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篪阁下共同主持。阿布·盖特部长致开幕辞,随后杨洁篪部长代表中方发言。喀麦隆、肯尼亚、利比亚、尼日尔、赞比亚5国外交部长分别代表非洲5个次地区发言。阿布·盖特部长在会议最后作总结发言。

在讨论中,部长们回顾并评估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宣言》和《北京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迄已取得的进展,就推进2006年北京峰会确立的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讨论了双方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

就此,部长们:

一、高度评价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对于巩固中非传统友谊、深化相互信任、扩大务实合作、开创中非战略伙伴关系新时代,以及加强南南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构建和谐世界的历史性贡献。

二、积极评价落实《北京峰会宣言》和《北京行动计划》迄已取得的进展,重申将致力于进一步推进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

三、强调中非外长政治磋商的重要意义,及其作为一种新的有效后续机制,对于落实和加强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加强政治对话,以及增进双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的重要性。

四、重申中非双方的深厚友谊,强调涵盖所有领域的中非合作论坛是独特的,以发展中国家“伙伴关系”为基础。鉴此,部长们强调根据非洲国家具体情况,本着创新的精神探讨包括三方合作在内的多种形式合作的重要性,以进一步加强南南合作,扩大合作范围,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五、重申双方决心进一步加强合作、履行《北京行动计划》中的义务和承诺;强调决心继续努力把这些承诺化为实际行动和具体项目,满足非洲国家及地区的相关需要,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农业、卫生、教育、信息技术、旅游领域,以及《北京行动计划》中列出的所有其他领域。

六、赞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承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增加对非发展援助,到2009年使援助规模比2006年增加1倍,继续免除非洲国家债务并迅速落实免债承诺。

七、重视中非贸易发展潜力,赞赏中方扩大非洲国家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受惠商品范围,强调需进一步扩大中非贸易,促进非洲对华出口。

八、同意双方应进一步鼓励中国公有和私营部门在非洲投资,包括投资基础设施和农业领域,并继续采取积极措施为鼓励此类投资营造更加有益的环境。在这一点上,非方欢迎中方启动中非发展基金。

九、同意加强在非洲地区和次区域组织层面的中非对话,并使中非合作论坛的计划与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的优先领域相协调,以支持非洲联盟、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和所有其他非洲次区域组织通过团结、和平、稳定、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发展的方式,在加强非洲能力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成绩。

十、同意通过支持非洲维和与建设和平的能力及其为此所作的努力,促进非洲的和平建设,使之有助于非洲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和非洲人民福祉。非方赞赏中方为维护非洲和平与稳定发挥的重要作用,欢迎中方任命非洲事务特别代表。

十一、承诺共同致力于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并达成平衡的、有分量的、可以对世界经济发展起到切实推动作用的一揽子方案。

十二、呼吁国际社会积极营造一个有利于非洲国家减贫和发展的国际环境,从而使非洲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十三、重申将继续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举行定期磋商与对话,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密切协调,以促进双方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

十四、重申坚持一个中国立场,反对台湾以任何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图谋。

最后,阿布·盖特部长向部长们介绍了将于2009年在埃及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的筹备情况。部长们赞赏埃及为此所作的努力。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3〕2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泰州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苏政发〔2009〕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街区特色鲜明,文化底蕴丰厚,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整,城市历史地位突出。
二、你省及泰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古城风貌,注重古城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泰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3年2月10日